各教研室及相关人员:
自然科学课题组脱产人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未申报脱产人员的在研课题负责人根据脱产相关要求,合理安排申报脱产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各实验室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接收并为科研人员提供优质的科研条件和服务,做好考勤及考核工作。
2、各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保证脱产人员切实按照要求按时到相关实验室从事课题的实验研究工作,以使项目如期完成。脱产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规则,爱护仪器设备,时刻有安全意识,不得假借脱产从事科研名义进行其他活动。
3、申请程序:课题负责人推荐符合条件的脱产人员并填表,报所在部门,通过后报目的实验室,最后报至科技处,结果网上公布。
4、为了便于考核,脱产的时间以半年或半年的倍数进行申报,脱产期限按学期或学年进行申报,如:
5、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包括非纵向指令性项目、非自然科学项目、目的实验室非科研实验室、学生身份人员、非课题组成员。
6、脱产已结束的课题组按要求上报总结并由项目承担单位及目的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否则无效。
7、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实验室承担脱产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脱产人员请假1天内需经课题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批准,3天内报项目承担单位批准。项目承担单位要做好脱产人员的管理工作,人事处和科技处进行不定期联合抽查。
8、对未按要求执行的课题组将暂停经费报销、取消课题经费配比、不予结题等处理。
9、上报材料截止日期
10、2013年黑龙江省教育厅自然科学指令性科学技术项目已经公示完毕,但项目审批通知书还没有正式下达。为了不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 2013年新获得教育厅自然科学指令性科学技术项目可以申报脱产人员和招募科研助理。如项目下达后有变化再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