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处近期通知,要求我校各教学、科研单位须充分发挥教授、博士、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的主体作用,组织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并使之常态化。
针对本通知及药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学术交流形式:学术讲座(讲座时间至少30min)
二、主讲人:各教研室教师
各教研室轮流派出教师作为主讲人,根据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结合自己的课题、本专业最新研究方向和进展等内容开展讲座。
各教研室主讲人员:教授、博士、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
三、时间安排及参加人员
每单周周三下午,以药学院为单位,全体教师参加,并通知学院全体学生听取讲座。
每双周周三下午,以相近教研室为单位,开展讲座活动,教研室之间可以互相学习、交流,并通知相关专业学生参加。
讲座主体 | 药物分析教研室(分析、药分教师) | 药剂教研室(药剂、无机及物化教师) | 药理教研室(药理学,临床药理学教师) | 中药教研室(天然药物化学、生药学及中药学教师) | 药物化学教研室(药物化学、有机、有机合成、机械制图教师) |
主要参与对象 | 药学专业学生 | 药物制剂专业学生 | 临床药学专业学生 | 中药学专业学生 | 制药工程专业学生 |
药学院
201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