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3-11-08浏览次数:3

各相关人员:


    2013年毕业并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请于11月8日9:00前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办公室(原件审核后返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