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4-05-13浏览次数:2
学院各部门:
按科技处统一安排,科技处将对我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和鉴定,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参看学校网站通知:各项目结题 (鉴定)所需材料,按相关附件下载并填报。请各位老师于2014年05月26日10:00前以将结题鉴定材料一式三份、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邮箱中5443683368@qq.com)和汇总表(见附件6)上交到药学院科研科(并上交成果原件,科技处审核后退回),所有材料均需双面打印、复印,逾期不予受理。http://www.qmu.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196,
药学院科研科
201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