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4-05-16浏览次数:2

学院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黑教人函[2014]172号)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拨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94号)文件的通知精神(详见校园网通知),我院201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现已开始,请各药学院符合条件的专家,要求推荐材料于5月20日9:00前报送马春辉处。

药学院

201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