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教研室:
根据学院2014年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安排,已对我院申报2014年院级教育科研课题项目进行了初步资格审查,初步资格审查结果所有项目均可进行答辩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地点
科技楼211会议室
三、其他要求
1.为保证答辩顺利进行,请参加课题答辩的负责人提前20分钟到211会议室,拷贝PPT(按答辩提纲准备PPT),现场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2.基地专家组成员原则上要求全体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与韩院长请假。
3.会后请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并完善立项书,请于当天(
4.本次答辩会采取开放的形式,欢迎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旁听。
特此通知。
药学院教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