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的通知》(齐残工委发[2015]1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号召全院师生员工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关爱和帮助贫困残疾人,积极开展“爱心助残”捐款活动。
捐款标准:学院领导每人30元;处级干部每人20元;其他教职工每人10元;学生自愿,每人不超过5元。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
药学院党总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