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高教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次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和学院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组织开展申报黑龙江省高教学会第二十一次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此次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及相关附件详见http://www.qqhrm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868。成果申报表和成果汇总表纸质版请于3月26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药学楼313办公室王晓丽处;成果申报表和成果汇总表电子版以离线方式发送至王晓丽QQ。
药学院教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