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教师、同学:
根据学院教务处要求,药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进行初审。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3-2014年批准立项的“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组均可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二、结题要求
1、创新训练项目(或成果为论文的创业训练项目):
重点项目:2篇省级论文(或1篇国家核心期刊论文)
一般项目:1-2篇省级论文
指导项目:1篇论文(等级不限)
2、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训练过程的完整情况报告(虚拟企业运行报告、财务执行情况,经费开支结算情况,团队成员分工和合作情况,创业训练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创业训练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创业训练成果等详细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
3、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实践过程的完整情况报告(创业实践项目的落地程度;固定办公室场所,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状况,上下游渠道合作商,战略合作伙伴等;项目市场反应;注册资本,盈利能力,项目市场盈利情况,经费开支结算情况,公司财务报表,审核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项目市场拓展能力;项目整体实践成果等详细情况报告及佐证材料)。
4、佐证材料要求:
各项目组须与结题验收书一并提交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如成果为实物,须对实物进行拍照,并在照片显著位置标注学校及项目名称;项目成果为发表论文的,如只发表一篇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学生,教师可作为通讯作者;如发表多篇论文教师与学生可分别作为第一作者,项目成果佐证材料进行影印附于结题验收书指定位置。
三.审核材料
(1)《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接收函原件),佐证材料一份。《初审结果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及纸介于6月24日11:00之前交至李宏铃处。
(2)答辩时间6月24日周三,下午13:30,药学楼会议室21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学生答辩时间不得超过5min。
附件1:
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2:
初审结果汇总表.xls
药学院
2015.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