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6-04-27浏览次数:2

各部门

    为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丰富文明创建内容,展现师生良好精神风貌,弘扬崇德尚学的大医文化,按照省委高校工委要求,学院将积极参加由省文明办组织的“文明随手拍”活动,请各部门将此项活动与文明校园建设及建校70周年系列活动紧密结合,及时发现和记录身边的文明人、文明事、文明行为、文明风尚,创作一批优秀作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瞬间,就在身边

二、征集时间

2016年5月――2017年4月,每月征集一次。

三、参与对象

师生员工(重点是摄影爱好者、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大学生记者团)。

四、拍摄主题

每月确定一个集中展示的主题,分别为:1月―带上文明去旅游;2月―红红火火文明过节;3月―镜头下的好日子;4月―追思里的文明;5月―擦亮龙江文明窗口;6月―青苹果乐园;7月―文明垄上行;8月―舌尖上的文明;9月―赛场上晒文明;10月―城市文明风景线;11月―文明与道德同行;12月―大美龙江。

五、作品要求及报送方式

1.作品必须紧扣主题;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照、组照均可,组照单组一般不超过5张,不接受电脑合成照片、视频短片;作品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果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经评选后采用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无偿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2.拍摄地仅限省内。作品须附上文字说明,单幅作品文字说明以一句话为宜,组图作品文字说明字数在150字以内(包括拍摄地点、时间、内容表述、拍摄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作品为JPG格式,长边为1024像素。

3.拍摄工具不限,可以是摄影机、相机、手机等。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上报当月主题作品1-2部,学院将择优按月上报优秀作品,优秀作品将进行网络传播。

5.投稿邮箱:114011880@qq.com,联系人:鲁巍,电话:2663825

六、活动奖励及要求

活动设刊播奖、季度奖。作品一经采用即奖励50元(同一作品在不同媒体刊播不重复奖励),每季度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资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附件:黑龙江文明办发【2016】8号《关于开展“文明随手拍”活动的通知》.doc

药学院党总支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