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部门: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和《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启动2016年立项和上半年院级教育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结题和立项初审工作暂定于2016年6月13日上午,相关材料纸介及电子版请于2016年6月12日10:00前报送至教务科王晓丽老师处。
注:电子版材料文件夹请标明“结题or 立项--姓名”,结题的文件夹内应包括:结题验收书、汇总表、答辩PPT,如项目成员调整及延期的项目需填写相应申请单。立项的文件夹内应包括:立项申请书、汇总表、答辩PPT。
具体要求及相关附件详见http://www.qqhrm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84
药学院
2016-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