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部门:
为掌握各教研室及实验中心学期中的教学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我院暂定于11月下旬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
由我院领导班子及各教研室主抓教学及实验的主任分别组成教研室与实验中心两个检查组。
二、检查项目
附件1:理论教学检查项目。
附件2:实验教学检查项目。
三、检查形式
1、教研室根据检查项目进行自查。
2、检查组深入教研室及实验中心检查。
四、时间安排
1、上交自查报告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上午11:00前上交自查报告电子版与纸介版(主任签字),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上交王晓丽老师处。
2、检查组检查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药学院教务科
2016.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