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本着为学院负责、为新教师负责、为学生负责的原则,我院将对2016年新引进教师开展试讲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
时间:11月28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药学楼211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学院督导专家、我院督导组、新教师、指导教师
三、具体要求:
1、学院督导专家联合我院督导组对新教师进行试讲评估,经评估合格的新教师才允许上岗授课。
2、新教师试讲顺序由教师提前抽签决定。
3、新教师提前20分钟到达会议室准备。指导教师及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并欢迎广大师生参与。
4、具体要求见附件2。
附件2:药学院2016年度新进教师试讲要求及其他准备工作.doc
特此通知
药学院
2016-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