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师生关注省教育厅官方政务微信平台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6-12-08浏览次数:38

各部门:
    请查看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关于组织师生关注省教育厅官方政务微信平台的通知》http://www.qmu.edu.cn/2016/1207/c345a63255/page.htm,“黑龙江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开通。请各各部门教职员工关注“黑龙江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位教职员工按照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关注方法》关注公众号。
    2.以部门为单位填写附件3《各基层党委、总支关注情况统计表》并于12月13日下班前将电子版传至鲁巍处。

   附件1通知文件.pdf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关注方法.doc

   附件3“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情况统计表.doc

药学院党委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