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捐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7-04-05浏览次数:72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的通知》(齐残工委发[2017]1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号召全院师生员工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关爱和帮助贫困残疾人,积极开展“爱心助残”捐款活动。现就药学院党委开展捐款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捐款标准:处级干部每人20元;其他教职工每人10元;学生自愿,每人不超过5元。

2、各部门请于47日下午1500前将捐款及捐款人员名单纸质材料上报鲁巍处。

药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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