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的通知》(齐残工委发[2017]1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号召全院师生员工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关爱和帮助贫困残疾人,积极开展“爱心助残”捐款活动。现就药学院党委开展捐款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捐款标准:处级干部每人20元;其他教职工每人10元;学生自愿,每人不超过5元。
2、各部门请于4月7日下午15:00前将捐款及捐款人员名单纸质材料上报鲁巍处。
药学院党委
2017年4月5日
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募捐工作的通知》(齐残工委发[2017]1号)文件精神,学院党委号召全院师生员工关心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关爱和帮助贫困残疾人,积极开展“爱心助残”捐款活动。现就药学院党委开展捐款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捐款标准:处级干部每人20元;其他教职工每人10元;学生自愿,每人不超过5元。
2、各部门请于4月7日下午15:00前将捐款及捐款人员名单纸质材料上报鲁巍处。
药学院党委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