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8-03-09浏览次数:38

相关教研室:

        根据学院立项批复,开展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项目申报人和实验技术人员要做好实验材料的科学保管和合理使用工作;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实验安全教育和考勤管理,做好《齐齐哈尔医学院实验室开放运行记录》的填写工作,根据学生提交的实验成果,评定学生的实验成绩;授予的学分记录在《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课外实践活动记录手册》相应栏目内。

        实验室要按照计划表中指导教师预约的实验时间做好相应的实验室开放准备工作, 并于3月15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将实验室开放项目学生报名情况及项目开展时间上报办公室。详情见校园网

http://www.qmu.edu.cn/2018/0308/c345a90737/page.psp

        特此通知。



药学院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