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院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52

各工会小组: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二级教代会实施意见》相关精神,二级教代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因处科级干部调整,代表需要补选,具体如下: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院规院纪;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关心集体,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3、密切联系群众,能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望;  

4、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善于调查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补选代表名额

教职工代表由各方面人员组成,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40%,代表由本单位教职工依照有关规定,由教研室或科室直接选举产生,代表条件和选举办法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级教代会代表

序号

部门

人数

代表

处级、补选

1

机关

5

苑家鑫、马春辉


2

辅导办

4

李刚

1补选)(补选

3

药物分析教研室

7

张杰、王慧玉

1(李莉)

4

药物化学教研室

7

王静、陈颂

1补选

5

中药教研室

5

郭丽娜、王晓丽(中药)


6

药物制剂教研室

8

隋小宇、刘畅、马晓星

1(韩翠艳)

7

实验中心

9

徐涛、潘虹

1(关维)

8

化学教研室

9

夏春辉、付双、李红梅


9

药理教研室

10

林宇、丛欢、包亚男、韩翠翠


10

临药教研室

8

田华

1(崔红霞)(补选



72

22

8

五、请相关工会小组于54日将推选代表报于药学院工会。

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