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8-06-21浏览次数:53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教务科审查材料,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拟推荐洪博、王慧玉参加最终评审,现予以公示。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联系药学院教务科苑家鑫。

公示时间:2018621日—624日。

联系电话:2663823


药学院教务科

                                        20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