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药学类专业分流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7浏览次数:159

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4]104号)文件、《2017级药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2017级药学类专业分流结果经分流工作小组评定通过(分流结果详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9日。

如有疑议,请联系教务科赵老师,电话:2663823。



附件:2017级药学类专业分流名单.xlsx



药学院教务科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