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25
药学院各部门、2018级药学类全体学生:
《2018级药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业经2019年11月19日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级药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2:药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表.docx
药学院教务科
201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