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学院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院政发[2012]79号)、《齐齐哈尔医学院人员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院政发[2017]16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管理的实施意见》(院政发[2013]1号)规定,圆满完成了全院教职工2019~2020学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天(11月25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2-2663165
特此公示。
药学院
2020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