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20-12-01浏览次数:30
药学院各部分、2019级药学类全体学生:
《2019级药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经2020年12月1日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2019级药学类学生,请认真阅读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9级药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doc
附件2:药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表.docx
药学院教务科
20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