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修订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21-03-11浏览次数:5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部署,更好的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根据学校《关于全面修订教学大纲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各类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修订程序与要求

      此次修订教学大纲为 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必修课(考试课、考查课)和选修课,均应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理论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见习大纲。具体程序及要求参阅学校《关于全面修订教学大纲的通知》https://www.qmu.edu.cn/2021/0227/c345a145053/page.htm。

二、修订职责

(一)大纲编写人一般应是该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较高的学科知识水平和对该课程的把握能力。

(二)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大纲初稿进行讨论,编写人根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教研室主任对修改后的教学大纲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所在二级学院予以审定。

(三)电子文档要求:总文件夹以教学单位名称命名,分文件夹以教研室名称命名。每门课程按专业提交一份独立的教学大纲,文档以“课程名称+适用专业”命名。理论大纲、实验大纲、见习大纲、选修课大纲分类上报。

三、材料上报时间

(一)3月15日上报课程大纲编写与审定人员名单信息表(电子版)。

(二)3月18日上报各课程大纲(电子版)。

 

附件1-2:教学大纲修订任务分配表.xlsx

 

 

药学院教务科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