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组织2018-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的通知”,药学院遵循《齐齐哈尔医学院2018-2021学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制定了药学院关于2018-2021学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并成立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教研室统计各类评价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排序,评定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三天(2021.7.20-2021.7.22),如有异议,请拨打0452-2663823。
药学院教务科
2021.07.20
根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组织2018-2021学年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的通知”,药学院遵循《齐齐哈尔医学院2018-2021学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方案》制定了药学院关于2018-2021学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实施办法并成立教师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教研室统计各类评价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排序,评定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三天(2021.7.20-2021.7.22),如有异议,请拨打0452-2663823。
药学院教务科
202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