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组织2022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评审专家组评审,拟推荐崔红霞、王海君申报2022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向药学院教务科提出书面复议。
联系电话:2663823。
药学院教务科
2022年12月3日
根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组织2022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评审专家组评审,拟推荐崔红霞、王海君申报2022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向药学院教务科提出书面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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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教务科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