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评选标准,个人自由申报、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内部评选,评选结果班级内公示。按照评分高低排序,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推荐以下四名同学为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参加学校联评,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为准,拟推荐名单如下:
王胜 黄婧 王国庆 边睿涵
公示三天(2023.4.23-2023.4.27),如有异议,请拨打0452-2663825。
特此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评选标准,个人自由申报、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内部评选,评选结果班级内公示。按照评分高低排序,经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拟推荐以下四名同学为2023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参加学校联评,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为准,拟推荐名单如下:
王胜 黄婧 王国庆 边睿涵
公示三天(2023.4.23-2023.4.27),如有异议,请拨打0452-266382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