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学院2023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结果公示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23-07-10浏览次数:79


根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评审专家组评审,拟推荐王玉春朱文全、隋小宇申报2023年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向药学院教务科提出书面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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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教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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