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启动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23-12-26浏览次数:107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培养专业学术素养、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精神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修订)》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现启动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的各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毕业论文开题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2月29日,所有本科应届毕业生均须按时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填报);未按时开题的,不得进行后续的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程序。

2.各指导教师应积极开展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明确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原则。为确保指导质量,每名导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6人。

3.各指导教师应围绕各专业培养目标开展选题工作,以“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毕业论文类型包括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组织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的开题报告应符合药学院规定,毕业论文所有过程性材料,学生应及时提交毕业论文系统。

4.选题确定后,一般不得变更。若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题目,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所在学院审批。毕业论文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应采取启发、引导和介绍参考资料等方式对学生做实质性的指导,不能包办代替或放任自流。

二、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应参加毕业论文选题的审定,指导学生审题,为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导学生制定论文提纲。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学生系统查阅中、外文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学生做好文献索引目录,撰写文献综述。

2.学生应积极主动找指导老师讨论实验问题,经常与实验室研究生交流沟通,实验室安全测试需通过后,积极参与实验室开展实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3.严厉杜绝抄袭、篡改已有科研成果及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现象,一经发现,确定为毕业论文不合格,会影响毕业。

4.每天记录原始记录,进入实验室的同学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实验和查阅文献,查阅文献每周PPT汇报1次,留存视频资料备查。

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事宜可联系药学院教务科杨老师。


药学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