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引(试行)》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院政发〔2024〕126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务处复审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了11月2日—3日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的考核,现将药学院所有报名参加考试学生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药学院
2024年11月4日
根据《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引(试行)》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202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院政发〔2024〕126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学生自愿报名,二级学院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务处复审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了11月2日—3日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的考核,现将药学院所有报名参加考试学生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药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