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备类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临时确定”向“提前储备”转变,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管理办法》及工作安排,药学院于2026年4月1日开展2026年储备类仪器设备二级单位论证工作。
一、项目名称:药学院2026年储备类科研仪器设备论证
二、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平台等设备购置费。
三、购置详情:
本次论证会的设备由药学院组织开展,共涉及1台仪器设备,酶标仪。
四、论证情况:教学、科研平台等设备购置二级单位论证结果如下: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申报部门 | 数量(台/套) | 论证结果 |
| 1 | 酶标仪 | 药学院 | 1 | 通过 |
五、论证专家最终意见和建议
性能参数完成,售后完善,符合实际使用需求
药学院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