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药学院发布时间:2018-11-20浏览次数:64
药学院各部门、2017级药学类全体学生:
《2017级药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业经2018年11月19日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级药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2: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申请表.docx
药学院
2018年11月19日